66kV油浸電力變壓器
《建築設計防火規範》GB50016—2014,電力變壓器距離民用建築住宅樓的距離,是根據變壓器的總油量以及與民用建築類别、防火等級等有關。
《建築設計防火規範》GB50016—2014:
3.4.1 除本規範另有規定外,廠房之間及與乙、丙、丁、戊類倉庫、民用建築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3.4.1 的規定:
5.2.2 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5.2.2 的規定,與其他建築的防火間距,除應符合本規範第5.2 節的規定外,尚應符合本規範其他章的有關規定。
表5.2.2 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(m)
5.2.3 民用建築與單獨建造的變電站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本規範第3.4.1 條有關室外變、配電站的規定,但與單獨建造的終端變電站的防火間距,可根據變電站的耐火等級按本規範第5.2.2 條有關民用建築的規定确定。
民用建築與10kV 及以下的預裝式變電站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m。